先前和香港管弦樂團首席大提琴鮑力卓(Richard Bamping)進行訪談時(閲讀訪談請點擊),他提到,巴哈的大提琴無伴奏組曲在他而言定義了大提琴的可能性。這六部十八世紀寫下的作品,至今依然有如大提琴音樂裡唯一的聖經。它抹去一切粉飾,回歸大提琴最純粹的音色,讓人感受藝術最不加修飾的美。六首無伴奏組曲各有特色,難以三言兩語簡易說明,這次文筆希望集中於作品撰寫的背景,以及第一代演繹作品的版本,先讓讀者對組曲有基本的了解。
巴哈並沒有留下他大提琴組曲的原始手稿,而根據他的第二任妻子安娜‧瑪德蓮娜抄寫的手稿參考,坊間一般認為作品約於1717年至1723年完成。那段時間他正於科坦出任利奧波德(安哈特-克滕親王)的宮庭樂長。現在大眾對這部組曲的認知一般停留在第一部,甚至是序幕部分,那流暢而結合高、中、低三個聲部的旋律,然而它一如當時流行的樂曲,也是由一連串舞曲:阿勒曼德、庫朗、薩拉邦德、基格舞曲結合起來,其中兩個較明顯的分別,是一、每首組曲設計了前奏曲;二、每首組曲第五段會就旋律略加變化,甚至換上其他舞曲種類,包括小步、布雷及嘉禾舞曲。所以組曲的曲風基本上也是以輕快和節奏多樣為主,縱然聽來結構簡單,但精密設計的旋律使組合絕不沉悶。
在作品完成之時,即巴洛克時期,弓弦樂器正經歷著演變,Viola da gamba(中譯維奧爾琴,或古提琴)因音色單薄及共鳴度低,不再配合市場上的大型音樂廳需要,於是漸漸退場,取而代之,提琴系的巴洛克大提琴才開始冒起。因此,以大提琴為獨奏樂器,而非低音伴奏的樂器,在那個年代可謂前無古人。同時間由於作品的技術要求高,譜面沒有明確的詮釋指示,性質亦類似練習曲;加上無伴奏樂曲也不如其他像協奏曲一樣華麗,這組曲在譜寫過後根本沒機會完整地放琴音樂廳裡演奏。即使於十九世紀,很多作曲家,包括舒曼、葛呂茲馬赫嘗試為旋律加上鋼琴伴奏,也不見得成功將其轉型。
如是者,一直待到二十世紀,加泰羅尼亞大提琴家卡薩爾斯(Pablo Casals) (1876-1973)發掘出它的詩意,作品才由滄海遺珠變成大提琴音樂的諧模。卡薩爾斯當時只是十三歲,初學了大提琴不久,卻已看出作品的完整結構和藝術性,遠超行內誤以為它只是機械化而缺少感情的練習的想像。自此之後他的熱情足足燒了一輩子,將這本流落在二手書攤的樂譜反覆鑽研,直至二十五歲時首次完整拉奏全曲,然後再過了三十五年,才完成錄音。巴哈這無伴奏大提琴組曲,便真真正正的活了過來。
卡薩爾斯的六部無伴奏大提琴組曲完整錄音(於1930年代錄製):
及後這接近100年,隨著錄音技術的進步,演奏家根據前人的對樂譜的詮釋再加以改良,卡薩爾斯的演奏在觀眾心目中,未必一定是最精彩的一個版本。然而,要是沒有他看穿過曲譜的可能性,日以繼夜地為作品下一個定義,這部大提琴的聖經,可能也就不曾存在於世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