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ng Kong Cellist Society 香港大提琴家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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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音樂說話——布拉姆斯的大提琴樂曲 #3

布拉姆斯一生只創作了三部以大提琴為主的作曲,先前我們介紹過兩部獨奏奏鳴曲,來到最後,便是1887年譜寫的A小調小提琴與大提琴雙協奏曲。

 

布拉姆斯一生共作四首協奏曲,而這就是最後一部;這亦是他最後發表的管弦樂作品。作品源起是由大提琴家羅伯.豪斯曼委託創作大提琴協奏曲。當時布拉姆斯正在瑞士渡假,原本想要寫作第五號交響曲,受豪斯曼委託後,反而轉念編寫屬於小提琴與大提琴的雙重協奏曲。

 

大多數由協奏曲也是「獨奏協奏曲」,即單獨一件獨奏樂器與管弦樂團一起合奏;雙協奏曲顧名思義,便是兩部樂器與管弦樂團合奏的協奏曲。這在當時的歐洲音樂圈也算是鮮有的,同時間,布拉姆斯把從未問世的第五號交響曲的部分概念都融合在此協奏曲,驟耳一聽,還是會讓人有像是一首交響曲的感覺一樣,編曲複雜,展現一種雄偉的氣勢。

 

這部A小調雙協奏曲有著典型的古典音樂演奏結構,三個樂章,由快板轉到行板,最終以甚快板收結。相信喜歡布拉姆斯的朋友也會聽過,這是他主動向小提琴家姚阿幸求和之作。他在給姚阿幸的信中附上了這首作品,而姚阿幸亦為他提出建議,讓成為作品首演時的小提琴獨奏,讓二人冰釋前嫌。

 

的確,創作中種種的編排,也包含著布拉姆斯專門為姚阿幸而加入的元素。不論是大提琴還是小提琴的旋律也出現迴旋曲式疊句,此乃是匈牙利的音樂特點,匈牙利裔的姚阿幸自然心領神會;而且樂章運用A–E–F,即F-A-E轉成的音符為主題,貫串了整首曲子。這是源於他對於姚阿幸人生座右銘“Frei, aber Einsam”(自由,但孤獨)的致敬,他年輕時已和舒曼及迪特里希以F-A-E寫成奏鳴曲,而今次重操故技,為的依然是向姚阿幸表達他的欣賞。

 

布拉姆斯這部作品大膽地將旋律色彩相異,而各有強烈音色風格的的小提琴和大提琴作為主奏樂器,首演之後,此作品並沒有得到太好的許價。他曾被師母克拉拉批評這部為修補友誼而寫的樂曲不夠絢麗(not brilliant for the instruments);同時也被當時的音樂學家兼傳記作家Richard Specht評為是布拉姆斯最難理解與鬱鬱寡歡的作品(one of Brahms' most inapproachable and joyless compositions)。幸而後來的樂評人多以正面評價作品,為他平反,而這首雙協奏曲,在今天古典音樂界也是此樂種的代表作之一!

 

樂曲欣賞:​​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5OjLKhmzQTA&t=1780s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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