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ng Kong Cellist Society 香港大提琴家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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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音樂說話——布拉姆斯的大提琴樂曲 #2

布拉姆斯是浪漫時期的代表作家,一生寫過很多不同種類的樂曲,然而大提琴的樂曲數量實在不多。事實上,完成第一首E小調大提琴奏鳴曲之後的二十年間,他都沒有創作以大提琴為主的作品。直至1886年,他開始建立夏天創作——冬天完成演奏的工作節奏,亦固定地於瑞士霍夫施泰滕(Hofstetten)的湖邊渡暑,此時他一口氣完全了幾部奏鳴曲。當中包括A大調及D小調小提琴奏鳴曲,還有今天將會談到的,當時備受爭議的這首第二號Op.99 F大調大提琴奏鳴曲。

 

這部作曲和第一號奏鳴曲差異甚大。一方面布拉姆斯經過多年創作後,已完全擺脫早期的作品風格,變得敢去寫慷慨激昂的曲風;另一方面,他對大提琴的技法也漸變熟悉,因此也更開放去使用各種彈法及嘗試挑戰高音音域,以製造過往大提琴作品少有的聲音質感。

 

作為觀眾,聽這部第二號大提琴奏鳴曲的最直接第一印象就是——很難。難在什麼?當時的知名樂評人漢斯利克如是說:「在這奏鳴曲中,熱情就是一切。它如一把無法遏止的火,時而顛覆一切挑戰一切、時而痛苦地哀鳴⋯⋯」從樂曲的一開始,快板的節拍像雷電閃爍,情感沉澱到慢板又再於終段重返激烈,如果無法拉奏出那種熱情,演奏者也無法帶出作品特色。另一點困難在於鋼琴與大提琴的配合,布拉姆斯的句法很多時並不對稱,節拍的組合複雜,於是兩邊樂器聽起來會有點不平衡的感覺。加上樂章音韻起伏澎湃,鋼琴和大提琴之間從一開始就產生激烈的踫撞,而如何平衡它們衍生的張力而不致變成吵雜的嘈音,則成為演奏家另一道考驗。

 

第二號Op.99 F大調大提琴奏鳴曲的複雜和澎湃,在當時的古典音樂圈也引起過另一些批判。有人認為那不過是一場混亂,樂器之間不見和諧,節奏和句法的構作也不分明。然而事實是,那與其說是布拉姆斯的作品問題,倒是表演者如何將克服對技法的要求。大提琴家Jacqeline du Pre和她的丈夫Barenboim的版本,情感依然豐富,樂章也是複雜多變,但聽起來,你同時會感受到兩種樂器如何互相和諧配合。你可參考連結的版本(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b_REIJroguk)邊聽邊看樂譜,一邊聆聽,一邊理解布拉姆斯的心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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